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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从化区四地河长办公室在从化区检察院与辖区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流溪河流域“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流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区领导徐东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广州市河长办、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从化区河长办和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参加。
活动中,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从化区流溪河宣传片《如此流溪》和从化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纪实片《与生态同行》。随后,四区河长办公室与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机制,创新建立“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协同、跨区域联动、多部门联合”的水环境治理体系。(李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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