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指标到校政策出炉
2020-06-03 0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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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配比例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50%


  近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


  哪些学生可作为指标生?根据《通知》,报考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其中,户籍迁入广州市截止日期为6月5日。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以6月5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各初中学校须在6月5日前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核——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根据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8-12日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广州招考网同步进行公示。6月16日前,完成指标生报考资格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


  根据《通知》,指标到校的招生学校为广州市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性普通高中”)。2020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其中,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部分指标计划直接分配到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成立教育集团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市属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须经市教育局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区属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以区教育局发文为依据,省属示范性普通高中为核心学校的教育集团及其成员学校以省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文件为依据。


  各示范性普通高中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本校招生计划,有多个校区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区分别申报。指标计划安排在提前批,由系统按学校(校区)招生总计划50%的比例自动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值得注意的是,指标计划的招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先进行指标计划投档录取,再进行统一招生计划投档录取。指标计划招生设3个指标到校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分配到本校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志愿。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指标计划报考和录取不受是否跨区影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在其他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指标计划投档录取规则与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投档录取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位规则等。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计划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优先录取(下同)。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录取分数以送生学校为单位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黄利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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