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化办事处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该办事处开始进行2013年度(即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调整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
缴存基数上限为26565元/月
据该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而缴存基数上限为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5313元×5=2656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此外,201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从其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而201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工资低于1550元/月可免缴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按《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据了解,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免缴。(记者陈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