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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废止《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七份文件的通知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9 10:1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5〕74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6〕57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6〕61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7〕11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8〕17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函〔2018〕49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9〕74号)7份文件自6月9日起废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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