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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市从化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6月,广州市正式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3〕10号),其中第五章第十四条明确“各区依据本办法组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办事指南”。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加快集聚高端产业人才,促进区域引才引智,结合本区实际,从化区人社局制定《广州市从化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问:《实施细则》体现了哪些从化人才区域特色?
答:《实施细则》在《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基础上,经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从化区实际,对申领条件进行了扩充,形成了具有从化区域特色的人才绿卡B卡申领条件。主要表现在:
一、将原已失效文件《从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从办〔2016〕98号)中“经区有关部门认定评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后备人才”,纳入《实施细则》表述为“经区人社局确认的从化人才卡持卡人员”。
二、将我区名校长、名教师、教育、卫健系统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以及有乡村或北部山区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纳入人才绿卡申领范围,鼓励教育、医疗系统人才到乡村基层工作。
三、将辖区内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成员纳入人才绿卡申领范围。
四、将我区各类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人员纳入人才绿卡申领范围。
五、将符合我区“1+3+5+N”产业政策体系高管高技能人才以及从化区产业人才激励办法的部分人才纳入人才绿卡申领范围。
六、增加“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其他人才”的兜底性表述。
问:《实施细则》的亮点在哪里?
答:《实施细则》以《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从化区实际情况制定,与我区旧的人才绿卡实施细则相比,涵盖面更广,更具有乡村区域特色,广州市人才绿卡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抓手,持卡人无需迁移户口即可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广州市民待遇,深受广大人才欢迎。为持续推动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人才高地,集聚更多优秀产业人才扎根从化创新创业,为推动从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