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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解决三普期间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根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文物普查调研情况的通知》(粤文物普查办〔2025〕5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公布撤销的18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补充公布为从化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未定级)。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按现状及时进行保护,积极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次补充公布三普18处从化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录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公共文化科,联系电话:87921341)
附件:
第二次补充公布三普18处从化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