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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从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广州市从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从化区公安分局流溪河林场派出所申报的刘新锋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从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87999926转201。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46号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900。
下附:刘新锋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从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刘新锋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4年10月3日16时许,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东星村鸡枕山发生登山者迷路的警情,因对路线不熟,一名登山者险些坠落山崖并丢失鞋子,造成双脚多出擦伤。接警后,属地派出所和消防队立刻联合上山开展救援,但因鸡枕山地势复杂,求助登山者走非常规路线,救援难度较大。为尽快救援登山者,救援队联系熟悉山路的村民刘新锋协助,刘新锋利用自身对鸡枕山地形的熟悉,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寻找,于20时许,在鸡枕山距离山顶200米处的悬崖边上,成功找到四名登山者,对受伤登山者进行简单包扎后,于21时许,配合救援队伍将被困人员安全返回山下。期间,刘新锋手部和膝盖被擦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