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社局】关于聘任专职、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穗从劳人仲委〔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12-21 10:31:07
来源:本网
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经研究决定,现决定聘任专职及兼职仲裁员情况如下:
聘任专职仲裁员7名:戴广波、温冬松、何倩群、曾嘉颖、蔡虹、唐小芳、曾嘉伟。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以上专职仲裁员聘任期限为5年,聘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止。
聘任兼职仲裁员12名:钟小洪、龙景弘、范锦清、邓少珍、张莉玲、李娟、杨春莹、罗美君、李品磊、黎国洪、赵福民、樊燕。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以上兼职仲裁员聘任期限为1年,聘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聘任专职、兼职仲裁员名单汇总表
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聘任专职、兼职仲裁员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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