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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29 14:43

一、办事机构:从化区教育评估中心

二、办事电话:020-37932573    

三、投诉电话:020-87936762

四、申请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办事条件(所需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双面打印)注: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后自行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该网上学历鉴定,需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关系在从化区的申报者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聘用单位证明)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七)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六、认定部门:从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认定依据:《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广州市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八、认定流程:

(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发布通知、公告,公布认定工作时间、条件和程序等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从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

(六)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生成证书编号,公示认定结果。

(七)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九、认定时限:

受理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以上级部门发文为依据。

十、认定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用。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认定流程等均可在广州教育评估网(http://www.gzedupg.com) “教师资格认定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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