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划拨2018年下半年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儿童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17﹞603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从化市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府办﹝2013﹞4号)、《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从化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的通知》(从教办〔2018〕167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8年下半年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持证家庭对象和贫困家庭对象进行了全面审核、统计和汇总,其中持证家庭对象分别送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总工会审核。
现按从化区民政局、区残联和区总工会核实符合资助对象条件(一)“持有相关证件家庭的幼儿”人数共290人,按每人补助650元计算共需资金188500元;符合资助对象条件(二)“贫困家庭的幼儿”人数共1990人,按每人补助150元计算共需资金298500元。我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总人数2280人,资助资金共487000 元(见2018年下半年广州市从化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汇总表)。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资助金的发放工作:
一、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学前儿童入读幼儿园及生活费开支。资助金应按规定及时直接汇入受助儿童的储蓄卡,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并做好家长签收工作。各幼儿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儿童资助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将对资助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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