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国土规划挂出告字〔2018〕43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从化区太平镇广从路北侧地块 | 地块一、地块二:疗养用地(A6/A59),地块三:医院用地(A51) ,地块四:商业用地(B1) | 358090.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58222.4平方米,其中地块一100766.3平方米、地块二30098.7平方米、地块三106720.4平方米、地块四20637平方米) | 地块一≤2.3、地块二≤2.3、地块三≤2.5、地块四≤2.0 | ≤609064.5平方米(其中地块一231762.49平方米,地块二69227.01平方米,地块三266801平方米,地块四41274平方米) | 128155 | 1000 | 25631 | 29200 | 3730 |
(一)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地块拟建设综合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其中地块三用于建设合作医院(合作医院,指企业与医疗机构通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服务等多种方式合作建立和运营的先进新型医院),并达到现代化综合三甲医院标准,总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其中技术设备投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尖端放射治疗技术设备);拟建的医院规模不低于1000床,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人,其中具有专家级别人员不少于100人;该合作医院建成后须纳入广州市从化区卫生部门的监管。地块一、二、四拟建合作医院的配套服务设施,其中地块一、二拟建设疗养服务基地,用于护理养生服务;地块四用于建设配套的商业设施。受让人须自持地块一(疗养用地)、地块二(疗养用地)和地块三(医院用地)的全部物业,地块四(商业用地)的自持物业比例应不低于地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各地块上的自持物业分别整体确权,不得销售,自持物业持有年限与所在地块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2.地块三的污水加压泵站(不含设备及管线)由受让人按规划和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的要求配建,须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验收并无偿移交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
3.为确保该地块及周边的防洪排涝安全,受让人须结合地块现状排水和地形地貌等因素,将现状排水及防洪排涝系统纳入整体开发方案中,不得填堵或覆盖原有排水和防洪排涝系统,保证片区内排水和防洪排涝系统通畅,并征求广州市从化区水务部门意见;地块内临河建筑物边线应按照要求退让河涌管理范围,不得在该管理范围内布设建、构筑物,不得进行围蔽。
4.竞得人须按照规划和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部门的要求实施建设地块内城市道路及公园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后无偿移交广州市从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
5.地块内道路建设完成前,须保证周边居民的通行便利。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26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8年12月6日15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网上打印《成交通知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8年12月14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委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委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20) 83908035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杨小姐,联系电话:(020) 28866078、 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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