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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一封信

来源:从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从化区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从化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请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提供以下十七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地下钱庄”背后的黑恶势力;

12、垄断一定区域内产品或物资经营的黑恶势力;

13、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14、恶意插手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案事件,严重妨碍小区、医疗机构等管理秩序,制造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5、组织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6、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17、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20)87948035,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邮件举报:chqshceb@163.com

3、信件或当面举报:从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邮编510900)

三、举报奖励

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从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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