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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提醒告诫函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2-16 12:00

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米、面、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防止生活物资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请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物价稳控工作。

  一是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二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是拓宽进货渠道。要千方百计加大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防护器具、药品等防疫用品的保障力度,力争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六是保障市场供应。加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及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照提醒函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度提高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对非因成本提高而导致的连续涨价情形,立即终止涨价行为,以避免出现触发价格异动的事件。

  欢迎广大消费者加强监督,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依法严惩,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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