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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贷”陷阱深 警惕美丽的“贷”价

来源:区消委会 发布时间:2022-03-07 15:13

  【案情简介】

  爱美是每一位女士的天性,郭女士也不例外。所以常光顾的美容院向郭女士推销光子嫩肤优惠活动时,其不假思索就购买了。首次体验后,郭女士对护理效果很满意,美容院趁机游说郭女士购买微调整形套餐,并表示届时将由广州专业医院的美容医师主刀,微调效果专业又安全,重点是还能分期付款,日均下来很便宜,“真真正正的美丽无负担!”举棋不定的郭女士最终被美容院“高消费低还款”的宣传洗脑了,交了4000元首付款,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订购了微调整形套餐。郭女士后来却发现,微调手术实施过程是由美容院带到广州市天河区另一美容院进行,所谓的专业医院美容执业医师资质无从考证。同时考虑到签订的“美容贷”利息过高,郭女士提出中止消费并中止贷款合同,但美容院一直拒绝配合处理。郭女士拨打12345政务热线,向从化区消委会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从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查调解,发现上述从化美容院并无任何医疗整形美容资质,其与广州美容院是合作关系,每成功推荐一名消费者即可获得分成,而美容贷则由广州美容院指定另一平台办理。当初4000元首付款其实是美容院的服务费。美容院以贷款非其发放为由,无法办理退款。由于广州美容院及发放贷款的APP实际经营主体均不属从化辖区市场主体,双方不配合我区消费调查调解工作,案件陷入僵局。后经反复调解,从化美容院最终同意退还4000元服务费。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案中,美容院以促销名义,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夸大服务效果,服务收费不明晰,且牵线提供的服务质量没有相关资质保障,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美容贷”“培训贷”“购机贷”……这些在当前社会均已不是新名词。由于与日常消费项目密切相关,且在具体操作中,涉及有注册或是有正常经营门面的公司,从而令大部分消费者放松了警惕。类似本案的美容贷,经营方式通常是三方合作,如美容院作为与助贷公司合作,助贷公司再与金融公司合作,美容院提供客源,金融公司提供无需担保抵押的贷款,助贷公司撮合双方达成借贷。作为引流的美容院可能注册地在A市,助贷公司及金融公司却在B市注册甚至其他省份,一旦产生借贷纠纷,消费者向相关方主张权益势必有跨越地域的成本。

  对此,区消委会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务必警惕美丽“贷”价,切不可盲目消费,需分辨清医疗美容与日常护理美容的区别,谨慎选择美容服务机构,更应避免美容网贷,杜绝发生利滚利导致无力还款的情况 ,影响了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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