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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关于“双减”工作推进相关问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0 14:54

  一、参加校内托管服务关于能否收费问题?
答: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校内课后服务产生的成本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学校可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在收费政策出台之前的过渡期,可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由学校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校园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学校要会同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社会机构,按照公益普惠的原则,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各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第三方社会机构应对收取的费用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公示收支情况。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鼓励社会捐资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从严审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明确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监管。
二是严格机构投融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控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三是严格机构收费管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第三方托管银行定期划扣等预收费管理。严禁培训机构推荐或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产品支付培训费用。
四是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严禁培训机构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开展培训机构“双随机”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信用管理机制,优化“黑白名单”制度。
五是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教具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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