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变更的办理流程
2022-07-04 15:55:55

  1申请条件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登记事项有误或发生变更的,应当尽快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2办理方式及流程

  ①网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中心网站-单位业务为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缴存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

  ②前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按照以下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一)个人证件号码或姓名信息有误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

  *注:《个人信息变更表》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虽未注销但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另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旧版公积金卡,并由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指模,需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并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姓名变更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身份证件号码或姓名变更凭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③《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三)身份证号和姓名之外的个人非关键信息变更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信息变更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注意事项:

  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经办人代办上述个人信息变更第1、2种情形,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单位经办人代办上述个人信息变更第3种情形,仅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个人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个人信息变更。

  4办理机构

  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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