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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7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从府〔2021〕3号)

音频解读《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

  一、出台背景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顺利开展从化区从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维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制定了《从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内容摘要

  本《方案》分四部分、共二十五条,主要围绕征收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和安置、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措施等内容展开阐述,其中:

  第一部分为总则,规定具有通性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职能分工等。

  第二部分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和安置,明确分户安置资格确定条件、被征收房屋权属及性质的认定、补偿安置原则、不予补偿安置情形、货币补偿金额确定、安置方式、未完善手续建筑的补偿、村集体物业和村民非住宅房屋补偿等。

  第三部分为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措施,明确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促迁奖励措施。

  第四部分为其他,除上述三部分规定外,征收过程仍需遵守的其他文件。

  四、政策解读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分一般地上附着物补偿和房屋重置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均实行实地清点计价进行补偿,属地镇街(街口街道办事处、太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清点地上附着物,根据实地清点数量及项目内容按照《方案》附件1、2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本《方案》所称房屋重置补偿是指附着在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瓦房、瓦棚等附着物。

  本《方案》所称一般地上附着物是指附着在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除房屋外的围墙、井、坟墓、水池等一般附着物。

  (二)房屋安置

  对有合法产权的被征收农民的住宅房屋,且认定为符合安置条件的,可选择货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及自建房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1.选择货币安置的,在签约限期内签订补偿协议选择货币补偿并搬迁的,可按照征收实施单位核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280平方米)给予购房补助。

  2.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属地镇街(街口街道办事处、太平镇人民政府)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最高不超过280平方米)。

  (1)在签约限期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可选择“拆一补一”形式予以产权调换(最高不超过280平方米)。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应当与征收实施单位结清货币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安成本的差价;

  (2)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可选择一套或多套安置房,选择产权调换一套或多套安置房后尚有剩余面积的,或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不选择多购买面积的,剩余面积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予以货币补偿;

  (3)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根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意愿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

  (4)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产权调换,按照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5)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安置房发生出售、交换、赠与(不含继承)时,需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不再核定留用地指标。

  3.自建村民住宅安置的,需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符合规划及符合相关报建要求的用地,并由属地镇街(街口街道办事处、太平镇人民政府)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审核,对被征收人给予房屋折算货币补偿后,由被征收人按村庄规划等进行建设,并完善报建手续。

  在签约限期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280平方米给予自行建房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补助费用为28万元;按80平方米给予用地和自建房“六通一平”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补助费用为8万元。

  (三)搬迁补助费、临对安置补助费和促迁奖励

  结合从化区其他同类项目,为鼓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给予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促迁奖励。

  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交付宅基地和房屋的,对被征收房屋权利人进行奖励。

  五、名词解释

  房屋重置价是指在征收时点的经济市场环境下,重新建设与被征收房屋类型、结构等方面基本一致新房屋的全部费用,包含建安成本、前期以及其他费用,不包含购买房屋所占土地的成本。

  建安成本是指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之和,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区、镇街土地征收部门联系地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8号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18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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