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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8:48

【音频解读】《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17条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穗府办〔2012〕49号)第28条规定,我区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说明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等5个行政区管辖区域内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通告。为严格贯彻落实《规定》,引导我区群众依法依规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公共安全,制定《通告》非常必要。 

  二、制定《通告》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其施行细则。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通告》划定我区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我区除《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外,以下区域设定为新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

  街口街:新城社区、城内社区、东成社区、新村社区、西宁社区、中田社区、凤仪社区、府前社区、镇安社区、育宁社区、荔苑社区、青云社区、城西社区、碧溪社区、河滨南社区、建云西社区、街口社区、雄锋社区、团星村、城南村、城郊村。

  江埔街:河东南社区、河东北社区、吉星社区、新星社区、联星社区、沿江南社区、江埔社区、龙井社区、海塱社区、莱茵水岸社区、青春社区、南方村、罗洞村、新明村、禾仓村、江埔村、江村村、凤院村、海塱村。

  城郊街:河滨北社区、旺城北社区、镇北社区、关围社区、北星社区、旺城东社区、旺城西社区、旺城南社区、向阳村、东风村、高步村、新开村。

  2.《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通告》设定我区的管辖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文件实施日期说明。

  《通告》的施行日期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载明有效期为5年。

  (四)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措施。

  《通告》实施后将有效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发展,但也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生一定的影响,该影响已采取区各职能部门联动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及相关宣传等措施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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