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州市从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为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必要性
(一)新发展阶段对防灾减灾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在预案中得以落实
一是新修订或新公布施行的有关法规、规章需要在预案中予以体现。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任务,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进入新发展阶段,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要求,为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省政府于2025年3月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市政府于2025年8月印发实施了《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25〕12号),区政府于2025年4月印发实施了《从化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从府办〔2025〕9号)。为落实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新要求,使我区《预案》与省、市预案相一致;同时为适应我区气象灾害防御新变化,更好地与本地三防专项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二是预案已到了修订的年限。上一版《预案》于2022年7月1日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到今年已有3年多,已达到修订的年限。
三是因机构改革,应急指挥机构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在预案中体现。
(二)从化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
我区历来气象灾害多发频发,例如:2014年“5.23”、2018年“6.7”、2022年“5.10”等强降雨过程,给我区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同时也在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 “预警”和“预警信号”之间关系混淆,应急响应启动与预警信号直接挂钩,先导性不足,导致部分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偏高或偏低;二是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三是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不够优化;四是缺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等。
二、《预案》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全文分为11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组织管理、附则、附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
在“编制目的”明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气象预警与灾害应急联动,规范应急响应程序,保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全面提升从化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完善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结构和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处置气象灾害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工作。参考《广州市从化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从府办〔2025〕9号),结合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将指挥部成员单位由27个调整为28个。区住建局和区交通局合并为区住建交通局,区科工商信局改为科工信局,增加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理清“预警”和“预警信号”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存在“预警”和“预警信号”混淆的情况。在《预案》4.2预警制作,明确“预警”是指达到《广州市从化区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后,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是指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
在《预案》4.3预警发布,明确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的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由区气象局负责制作,按程序审批后按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由相应主管部门(或联合)制作并按程序发布。
(五)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在《预案》5.2响应启动,参考《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和《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25〕12号),明确在应对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时,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其中在应对高温、大雾、灰霾、寒冷等4类气象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进一步梳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流程、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近年来气象灾害防御经验,优化有关防御部署工作和应急响应级别的衔接。
(六)完善气象灾害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
在《预案》后期处置部分,鼓励区人民政府积极参加巨灾保险。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预案》应急保障部分,参照《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25〕12号),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内容,明确主体单位职责。
(七)新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共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目标,及时发现并解决监测、预报、预警、响应、联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优化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和响应措施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应急响应类型统一为15种,其中涉及气象灾害有8种,参考新修订的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近十年从化区各类气象灾害发生的规律、影响程度等,本次修订删除了雷雨大风应急响应;重新优化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干旱、灰霾、道路结冰等8类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标准;结合近年来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重新凝练修订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情景下各部门的应对职责和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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