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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从太府强拆字〔2019〕50号),于2019年4月29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已予受理。
经查,申请人就《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从太府强拆字〔2019〕50号)于2019年4月22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予受理,案号为(2019)粤7101行初2230号。鉴于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既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而法院先于本府受理该案,现本府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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