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我局通过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期间收到1条意见,现已做出回复。
专此说明。
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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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307 | 关于森林防火区域,建议明确划定区域。 | 采纳 | 感谢您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关于森林防火区域,建议明确划定区域"的意见,我们已予采纳。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我区已依据上述规定,印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从府规〔2024〕5号),明确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三十米的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并已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区的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