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路-2、5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说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6〕6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4月24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路-2、5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内(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收到2条意见,现作出回复。
专此说明。
附件:关于《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路-2、5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关于《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4号路-2、5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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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748 | 1.特殊群体优先保障: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优先选低楼层安置房。孤寡老人、重病患者:提供过渡房或优先交房,保障基本居住。 | 采纳 | 1.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6〕6号)第二十七条,“依法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定优先予以住房保障”。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和孤寡老人、重病患者,将在房屋分配交付方案中考虑优先选址安置房及交房。 |
139****5748 | 2.补偿资金监管:公示补偿资金足额到位证明+专户存储凭证,专款专用,防止挪用。 | 采纳 | 2.征收补偿资金监管按照《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保障、拨付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保障被征收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