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于3月20日组织司法、公安、应急、生态环境、住建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专家论证研讨会,并按会议研讨结果起草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22日,我局通过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出公告,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期间受到2条意见,现已全部做出回复。
专此说明。
附件: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回复
联系方式 | 您的意见和建议 | 采纳情况 | 回复 |
139****8363 | 流溪河大桥至从化大桥流溪河两岸区域(含防护堤,绿道等休闲步道上) | 不予采纳 |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划定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献策。 经实地核查和规划范围比对,流溪河大桥至成化大桥流溪河两岸及防护体、绿道、休闲步道,已纳入本次烟花爆竹禁燃划定的滨河公共休闲全域管控范围,现有征求意见稿划定边界已完全覆盖该区域管控要求。 为保持通告文本区划表述的整体性、规范性,避免局部单列造成管控范围碎片化解读,对该细化增设区域的建议不予采纳。后续公安机关将对该段流溪河两岸绿道、休闲步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禁燃管理,请市民理解并支持。 |
150****2970 | 建议在通告内容加上:通过社区公告栏、村居微信群、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禁放区域、禁放规定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等内容。 | 不予采纳 | 您好。您提出的加大禁放规定宣传力度的建议收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属于日常管理工作范畴,并非本次通告制定需调整内容,故不予采纳。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感谢您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