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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行医核准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4-08-07 15:30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
反映行医核准问题
0824072616422364601 2024/07/26 处理完毕
类型
咨询
诉求内容

  市民反映为养老机构医务室工作人员,现咨询医务室是否可以开设住院部及住院部是否可以增设家庭病床。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区卫健局
回复时间
2024/07/29
回复情况

  关于您咨询医务室是否可以开设住院部及住院部是否可以增设家庭病床的问题,区卫健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研究讨论,具体答复情况如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医函〔2023〕3号)的要求,医务室的备案标准参考《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中普通诊所的标准,为不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所以医务室是不可以开设住院部的医疗机构、也不存在增设家庭病床(不可以设置家庭病床)的问题。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并就您咨询的问题作出解答。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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