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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法律咨询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3-11-30 11:46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
反映法律咨询问题
0823112110494485001 2023/11/21 处理完毕
类型
咨询
诉求内容

  市民致电反映其为商家,2023年11月21日当地从化区太平镇城管执法局到该店铺要求市民改造油烟问题,现市民希望部门告知其怎么样改造。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太平镇
回复时间
2023/11/23
回复情况

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七条:“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其他餐饮场所至少每年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一次油烟监测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2023年11月21日我镇工作人员到您单位检查时,发现您单位设有炒锅1个,炒菜时会产生油烟,炒锅应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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