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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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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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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动产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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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033011092860901 | 2026/03/30 | 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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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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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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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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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其名下有一从化区的商品房,现欲了解是否可以不通过析产,直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至妻子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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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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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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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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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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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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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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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关于夫妻关系能否直接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的咨询。经核查,根据《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引》(十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二手房转移登记—买方私人,卖方私人),市民可提供买卖合同或者交换合同、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区规划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已于3月31日上午致电市民告知其办证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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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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