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案例选登

反映不动产登记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6-04-17 16:43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
反映不动产登记问题
0826033011092860901 2026/03/30 处理完毕
类型
咨询
诉求内容

  市民反映其名下有一从化区的商品房,现欲了解是否可以不通过析产,直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至妻子名下。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区规划资源分局
回复时间
2026/04/01
回复情况

  市民关于夫妻关系能否直接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的咨询。经核查,根据《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引》(十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二手房转移登记—买方私人,卖方私人),市民可提供买卖合同或者交换合同、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区规划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已于3月31日上午致电市民告知其办证所需材料。

回复附件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