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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2025-06-04 17:51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
关于养老保险问题
0825052914223684801 2025/05/29 处理完毕
类型
咨询
诉求内容

  市民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的“基础养老金”金额是多少。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区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5/05/29
回复情况

  区人社局已于2025-05-29 15时通过短信方式回复您。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年)*1%,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平均指数,平均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及93年底前实际缴费月数*视同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和)/累计缴费年限(月)(其中实际缴费指数和需根据每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累计得出);本人平均指数高于或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指数低于0.6时,a=本人平均指数/0.6。因此,基础养老金的金额与您的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等相关,需在办理病残津贴业务时由系统计算得出,无法人工手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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