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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宿开办有规可依:从化率先破局政策瓶颈,试点民宿管理新政

来源:南方+ 发布时间:2018-09-21 09:10

从化区乡村振兴政策创新又出新举措,率先破局民宿发展政策瓶颈,出台地方性民宿政策文件。《从化区促进民宿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从化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近日亦同步征求公众意见。据悉,这也是目前广州市首个地方性民宿管理政策。

 

 

民宿业作为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业态,已成为旅游产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但目前尚存在缺少统筹规划、管理依据不足、事中事后监管难等问题。

从化试点民宿业新政,对破局民宿管理瓶颈有何创新?记者梳理发现,按照《实施意见》,从化首次明确了该区民宿业发展的分类布局理念及重点发展方向。根据《从化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化还将通过设立“一站式”登记服务,配套政府上门服务、限时实地指导等绿色通道服务,引导民宿规范经营。并推出试点民宿挂牌和退出机制,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从化区副区长张文虹介绍,乡村旅游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产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从化区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着眼建设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探索一揽子民宿试点新政,希望通过“一手促”“一手管”两手齐抓方式,让民宿开办有规可依,让民宿行业有序发展,以此推动从化民宿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集中引入高端民宿旅游业项目,通过发展以高端精品民宿为特色的民宿产业,高效盘活乡村“沉睡”的房地资源,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产业活力,加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探索1:

分类布局,拟重点发展四类民宿

按照《实施意见》,从化将紧紧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依托乡村优质生态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和特色民俗文化,加快盘活农村房屋、土地等闲置资源要素,大力培育从化民宿经济,形成以高端民宿、品牌民宿、精品民宿业为主,大众民宿为辅的民宿产业体系。计划到2020年,逐步培育形成布局合理、主题突出、服务优良及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民宿特色产业,建成不少于2个民宿核心旅游综合体、30个中高端民宿、100个大众民宿。

为有序推进全区民宿业发展,从化将依托优质的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科学编制全区民宿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从化“一核两翼三带”总体空间布局和特色小镇网状空间布局,划定中高端民宿业发展片区,引导中高端精品民宿串点连线成片、大众民宿“规模+特色”发展,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景观、乡愁体验、研学特色、文化(民俗)”等主题的民宿。

重点规划打造温泉镇、良口镇、吕田镇等北部片区的中高端生态度假民宿集聚区;规划打造城郊街、鳌头镇等中西部片区的精品研学旅、农旅特色民宿示范区;规划打造江埔街、太平镇等中南部片区精品文创特色民宿区。

未来,从化拟重点发展四类民宿。一是结合山、水、林、文等资源,以流溪河、石门国家森林公园、黄龙湖省级森林公园为代表的依托生态资源的景观特色民宿;二是以米埗小镇、联溪小镇为代表的依托原乡生态的乡愁体验民宿;三是以万花园、西塘童话小镇为代表的依托农业园区、农业产业的研学产业特色民宿;四是以莲麻小镇、份田小镇、宣星旅游村、钱岗古村为代表的依托古村落、本土民俗和红色文化的文化(民俗)体验民宿。

探索2:

“一站式”登记服务引导民宿规范经营

为优化民宿行业管理,从化区按照“优化事前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服务理念,先行先试制定民宿开办指引(试行),明确民宿建筑、消防、治安、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开设区域范围等条件,让民宿开办有规可依。同时,专设民宿开办登记服务,配套政府上门服务、限时实地指导等绿色通道服务,引导民宿规范经营。

按照《从化区民宿开办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新开办民宿经营者可在开办前或在自营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已开办民宿经营者在3个月内到镇街登记,由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开办条件要求,逐条开展上门服务、限时实地指导,由区民宿办完成民宿登记服务后,将相应民宿编号反馈给民宿经营者,并纳入从化民宿统一编号管理。

通过统一入册管理,从化区还将试点建立民宿挂牌和退出管理机制,引导民宿整体行业有序发展。拟对符合规范要求开办的民宿,颁发统一标识挂牌经营并纳入区民宿办统一管理、统一分类指导;对未按要求申办或已纳入区民宿办统一管理,但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民宿予以摘牌处理。

此外,从化还组建了广州首个区级民宿行业协会。通过发挥协会组织日常自我监管、自我服务,引导行业自律自治及行业评级等,完善民宿发展管理体系。

【政策解读】

破局管理瓶颈

从化一揽子民宿新政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从化试点民宿业新政,对破局民宿管理瓶颈有何创新?

从化区副区长张文虹说,从化区根据民宿行业的发展特点与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民宿管理试点政策,旨在利于民宿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让民宿开办有规可依,让民宿行业发展有序。

创新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要求,先行先试制定民宿开办指引(试行),明确民宿邻里关系、建筑、消防、治安、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开设区域范围等条件,明确民宿开办条件,让民宿开办有规可依。

二是民宿工商登记中新增“民宿住宿服务”,填补了以往民宿工商登记注册没有明确的“民宿”经营范围的空白。

三是贯彻落实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府服务,以“优化事前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服务理念,在不增加行政审批的前提下,通过专设民宿开办登记服务,配套政府上门服务、限时实地指导等绿色通道服务,引导民宿规范经营。并提出试点建立民宿挂牌和退出管理机制,对符合规范要求开办的民宿,颁发统一标识挂牌经营并纳入区民宿办统一入册管理、统一分类指导,对“问题民宿”实施退出机制,让民宿行业发展有序。

此外,新的试点政策还引导行业自律,通过发挥协会组织日常自我监管、自我服务,引导行业自律自治及行业评级等,完善民宿发展管理体系。(来源/南方+朱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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