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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04 19:34

(一)办公室

1、负责馆长室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督办各项工作。

2、负责行政、文秘、档案工作;拟订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财务、人事、考勤、职称评审、工青妇、退休干部管理等   工作。

4、负责安全维稳综治、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5、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活动与信息宣传部

1、负责承办区内重要群众文艺赛事,选拔和输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和国家级文艺赛事。

2、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区重大群众文艺活动。

3、负责辅导基层开展群文创作和大型群众文艺活动。

4、负责开展下基层文艺公益演出。

5、负责组织本馆的宣传推广,协调社会媒体的宣传与合作,负责云平台、本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数字平台的信息发布。

6、负责本馆信息化开发与运维,包括日常信息化运维、数字化平台开发、数字资源建设及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创新探索等。

7、负责统筹推动本馆课题调研、理论研究等工作。

8、负责编写及发布本馆规划及年报。

9、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培训辅导部

1、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辅导,并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公益培训。

2、负责群众美术、书法、摄影等评比及展览。

3、负责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团体。

4、配合总分馆联络部开展区内公益联盟建设工作。

5、配合信息部开展数字资源、“慕课”等建设工作。

6、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创作部

1、负责培养全区群文创作骨干,开展群众文艺精品创作。

2、负责选拔和输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文艺赛事。

3、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区群众文艺创作研讨。

4、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

1、负责全区非遗的调查、认定、保存、传承、传播、利用等保护活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2、负责执行全区非遗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

3、组织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非遗档案建设。

4、组织开展非遗课题研究、编印出版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5、组织开展各类非遗传播活动,积极探索“非遗+”实践以促进非遗可持续发展,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群的传承实践提供帮助。

6、负责非遗展的策展和运营。

7、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总分馆联络部

1、开展对外联络、会务、接待工作。

2、负责推进支持全区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运作。

3、负责协调开展中心馆与区总馆,区总馆与各镇街分馆、特色分馆、服务点的总分馆联动项目。

4、负责开展总分馆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组织全区各镇街分馆、特色分馆、服务点的业务人员的培训。

5、负责联动各区文化馆和社会培训机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6、负责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相关资料台帐存档。

7、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志愿服务部

1、负责建设本馆文化志愿者团队,推进特色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2、负责从化区文化馆文化志愿者总队的日常运作、协调、统计和报送工作。

3、负责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培训、评选表彰等工作。

4、探索文旅融合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的建设。

5、承办馆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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