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有效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4 月 21 日,从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康率执法检查组到鳌头镇开展四月专题执法检查活动。
当日下午,执法检查组紧扣本月执法活动主题,直奔一线执法现场。在鳌头镇前进路与 355 国道交汇处,检查组实地查看区公安分局交通执法情况,重点关注电动自行车违反号牌管理(无牌上路、遮挡号牌等)、电摩违法上路等现象,详细询问和了解一线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流程、执法成效以及遇到的困难。随后,检查组深入鳌头镇同力车行、鳌头九号电动车和鳌头冼镜洪车行等销售场所,对销售领域管理执法情况展开检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核查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超标车辆行为,同时检查商家对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与落实情况。
在违反规定投放经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情况检查环节,检查组通过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方式,了解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的相关情况。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加强源头监查力度,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环节,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车辆上路。二是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采取严管严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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