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征集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意见建议及线索。
一、意见建议及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我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三、征集内容
(一)有关招投标流程环境优化的意见建议。
(二)有关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
(四)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的线索。
1、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违规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招标条件,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中设置隐形壁垒,将企业规模、经营年限、是否盈利作为招标条件,或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以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违规招标、操纵招标。
2、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1)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3)评标过程监督不到位,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不客观公正履职;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5)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
(1)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
(2)招标人或有关服务机构不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
四、意见建议及线索提交途径
在征集表(详见附件)上填写相关招投标意见建议及符合本次征集范围和内容的线索后发送到以下邮箱:chzjz@gz.gov.cn,接收部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展鹏
联系电话:020-37908639
附件:从化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意见建议及线索征集表.docx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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