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机构 >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公示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货运业户的公告(2023年6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2 11:10

  各涉及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现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未延期的23户运输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23户运输业户明细.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2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