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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决定书网上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25 17:14

彭海英女士(身份证号:362428xxxxxxx6121):

  您好!您于2021年3月17日在深圳领取李小军(身份证号码:3624281976*******1)的工亡待遇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往我中心重复领取该人员的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现须退回您于2021年3月26日重复领取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共61752元。

  我中心于2024年7月16日通过EMS向您发出《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从社保追字〔2024〕30号),7月22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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