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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款通知书网上送达公告(从社保追字〔2024〕14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09 15:09

陈伟明(身份证号:440122xxxxxxx481X):

  您好!从2021年5月起,由我中心向您按月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经调查核实,您为法定代表人领取了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五条和《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您需退回重复领取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失业保险待遇8280元。

  我中心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EMS向您发出《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从社保追字〔2024〕14号),2025年5月19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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