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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从化区民政局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17 10:39

  近日,从化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即日起,区民政局将针对社会救助  领域实行“六个一”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每天(工作日)一次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系统比对;
       每周一次入户走访困难群众家庭,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或随机确定入户走访对象;
       每月一次抽查社会救助档案;
       每季度一次到社会救助办事窗口检查指导;
       每半年一次与镇街座谈会商,协调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困难;
       每年一次社会救助工作总结评估。
       通过“六个一”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镇街、村居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明确了社会救助领域督导检查的十项主要事项,项项关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利益。具体包括:
     (一)检查低保“五个逐一”走访排查情况,重点走访排查“脱单”“漏保”等情况,做到“退保一户、排查一户”,及时把退保后又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到保障范围;
     (二)检查低保申请人与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关系备案登记工作,做到申请一宗、备案一宗,杜绝“造假、人情保、关系保、骗保”;
     (三)检查低保、特困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一人一档”,防止出现无档案或建档资料不规范现象;
     (四)检查社会救助资金拨付与发放情况,做到“三个一致”即系统导出名单与发放花名册一致、发放花名册与实际发放人员名单一致、实际发放金额与财务数据一致,核实清楚,防止系统以外不规范的操作;
     (五)检查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配备情况及服务情况,按规定配齐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六)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救助信息公开公示等情况,指引群众方便办事、简便办理;
     (七)检查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及照料护理服务开展等情况;
     (八)检查特困人员散居供养协议签订情况,有集中供养需求对象的入住率情况,特别是失能、半失能有集中供养需求对象完成入住率情况;
     (九)检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拨付情况;特别是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要集中拨付到镇代管账户或敬老院专户,除零用钱支付到个人账户外,其余供养金全部用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十)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情况,主要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办事不认真、工作懈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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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规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督导检查的六种主要形式,包括:
    (一)系统比对。对照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在册名单,与发放花名册、银行拨付单进行比对等,核实发放标准、时间及银行明细摘要是符合要求等情况。
    (二)入户走访。对目前在册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提出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人员和已退出低保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走访。
    (三)档案抽查。随机查阅各街(镇)低保、特困人员档案、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等工作管理档案资料;检查“五个逐一”走访登记备案台账。
    (四)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各镇(街)服务窗口开放及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开展服务、群众满意度以及救助政策、办事指南、救助信息等公开公示情况。
    (五)座谈会商。与各镇(街)民政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交流有关情况以及听取相关建议,会商存在的问题,指导相关工作开展。
    (六)督办约谈。对检查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镇街民政部门办理;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向镇街政府发督办函;对存在问题较多、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由局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进行通报、报告。
    《通知》并规定区民政局到各镇街、村居开展入户走访、抽查档案、现场查看等工作,除需要镇街、村居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协助、配合外,采取“四不两直”形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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