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施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措施后,区救助管理站毫不放松,全面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必须六不得”工作措施,持续强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暴发,全力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必须严格身体检视,不得失察漏查
区救助管理站对所有自行或护送到站的求助人第一时间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身体检视,询问近期是否有到过疫区或接触过相关人员的经历,如发现求助人员身体和体温出现异常或有疫区接触经历的,不得入站,并按上级民政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引处理。求助人员的所有随身携带物品不得带入受助区域,统一交由站消毒后保管,由救助站发放生活必需品。
2、必须隔离封闭管理,不得混合食宿
区救助管理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开辟14天隔离观察区、14天后安置区和特殊人员安置区3类独立隔离区。对新入站受助人员,安排独立隔离室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全部受助人员实行分餐制,由站工作人员将饭菜分送到各个受助人员房间。
3、必须落实动态监测,不得一封了之
区救助管理站对新入站的受助人员马上报请区疾控中心来站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视情进行CT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将马上报区疾控中心。建立受助人员健康档案并做到“一人一档”,记录受助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以及检查、用药情况等,由站医务人员每天三次为求助对象进行体温、血压测量等健康检查,落实落细日常诊疗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区疾控中心或定点的南五医院。
4、必须落实规劝程序,不得推卸包袱
区救助管理站流动救助小分队严格落实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管理要求,做细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救助站暂停救助对象送返工作,不允许滞留未满14天的受助人员自行离站,如有确须离站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并做好报备。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滞留满14天无感染症状的受助人员主动要求离站的,做好疫情防控宣教工作,同时将受助人员返乡信息通报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
5、必须强化机构防控,不得马虎应付
区救助管理站切实把好“卫生关”,加强对救助区特别是流浪乞讨人员的宿舍清洁卫生和消毒,每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清洁,流浪乞讨人员离站后及时更换床铺并清理房间,保持流浪乞讨人员宿舍干燥通风、整洁干净。对流浪乞讨人员使用过的口罩、一次性餐具等按传染物品消毒处置。坚决守住“食品关”,严格落实流浪乞讨人员伙食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相关食品,严防腐坏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流入食堂,按照相关要求加工食品,做好食品72小时留样备查工作,确保收治进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及时保障“物资关”,配齐配足站内防护口罩、测温仪、防护手套、洗手液、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
6、必须规范值班值守,不得带病上班
区救助管理站调整值班制度,实行14天一轮换值班制,严格遵守“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尽量保持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接触的相对固定。对救助站全体工作人员均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每天两次对当天在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健康档案记录,不得带病上岗。工作人员接触受助人员前,首先落实好自身防护,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场所活动,注意个人卫生,自觉遵守各项防疫纪律和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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