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10:57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中文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对象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1 | 对从事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动物许可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野生动物相关活动;(三)野生动物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十八、十九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2 | 对从事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被许可人是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规范开展使用林地相关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3% | 每年至少一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3 | 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对被许可人临时占用绿地情况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10%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4 | 对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 对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 对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 《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10% | 每年至少一次 | 行政相对人、城市公园管理机构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5 |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 30%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6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动物许可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野生动物相关活动;(三)野生动物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7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 被许可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益林采伐管理规定开展公益林采伐相关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3%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
8 | 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 (一)被许可人迁移树木后,树木的成活情况;(二)被许可人经批准砍伐树木和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补植相应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10%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