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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17:37

各镇(街)、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企业应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各区主管部门负责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各区主管部门负责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我市2021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在申报系统中由“新申报”的端口进入)。各区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和程序,完成相关复核工作。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新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复核,填写复核汇总表。

    (二)各区主管部门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各区要提高认识,完善操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四)区线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各企业8月23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线上提交;9月23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提交。

    (五)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已申报本年度创新新中小企业的在省工信厅正式发布认定公告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冯巧怡,联系电话:87922791、13926103281;伍颖,联系电话:87922791、135803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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