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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3年从化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5 17:34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34号)以及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相关项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区商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项目督促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

  二、抓紧项目实施

  (一)明确项目建设期限。本次项目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请各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把握建设内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按照资金既定支持方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紧盯绩效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三)按进度分阶段申报。2023年已完成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材料申报工作;2024年完成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验收。当期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向区科工商信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验收材料。区科工商信局根据项目验收要求,组织聘请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资金补贴预分配,经区科工商信局党组会议研究及进行公示后,拟报区政府审定,同时上报市商务局备案。

  (五)资金拨付。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项目申报单位。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从化区科工商信局商业流通管理科沟通联系。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邱小姐,范小姐;联系电话:375087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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