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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现将《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4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做好有关申报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申报的项目材料报送至我局(商业流通管理科)预审,逾期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邱靖慧,联系电话:8792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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