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残联关于转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8]186号),对符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批准缓、减、免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将批准的用人单位名单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共10天,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从化区残疾人联合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广州市从化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张绮纹,联系电话:87961506)
附件:2020年广州市从化区残联批准缓缴、减缴、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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