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发挥综合执法效能,构建公平竞争、治理有序的区场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并举,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并重,进一步规范区场主体经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使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2021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罗新生副镇长为组长、刘东敏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二分队,具体负责落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开展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网吧,游艺室等娱乐服务性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农家乐,小旅馆,小餐饮店,小美发店,小美容店等“五小”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五类车”销售,停车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区场,危化品,校园周边,废旧物资回收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2022年1月14日,全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行动。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4日至8月12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认真学习涉及本部门已修改、废弃和保留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广泛宣传。大量减少行政审批后,各部门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的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广州市商改办印发的《广州市行政许可经营事项牵头管理部门一览表》的具体要求,由负责许可审批的部门依法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准确把握无证无照经营分布和数量情况。
(二)综合整治阶段(8月13日至12月14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排查结果,区分不同情况,有序推进治理。除涉安、涉危的行业外,重点要在规范上做文章。要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各项政策,放宽申办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切不可人为设置许可审批事项。
对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业户,要帮助转为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清理,依法取缔。在治理行动中,主要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各职能部门要特别注重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规范治理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月14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镇各村(居)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督导,并将整治工作情况归档为书面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整无”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二)积极创新,优化监管。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要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攻坚克难,创新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法。
(三)完善平台,深入宣传。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及各项工作的举措、动态和成效,震慑违法者和教育广大经营者,增强抵制无证无照经营的自觉性。
(四)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综治工作、出租屋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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