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防疫急需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豁免或即刻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进行分类简化、加快办理。疫情结束后不再运营的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的,在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实行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口罩、防护服等项目实施登记备案管理。通过上述措施,抗疫急需项目在我区得以迅速开工、即时生产。二是大力开展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环境风险较低项目实现审批程序简化。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纳入《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的31项工程建设项目及符合条件的简易低风险的普通厂房、仓库项目均免于环评管理;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登记表项目实施豁免,对正面清单中报告书(表)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三是利用网络及社交软件优势,全面实行环评审批“不见面”服务。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多渠道宣贯环评审批工作流程,主动公布相关业务办理网址、办理要求、咨询电话等信息,方便企业办事;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及专职环保员作用,结合日常监管并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等方式,将环评审批规范要求等要点信息提前告知建设项目单位,避免企业“来回跑”;环评审批继续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做到“一网”审批制,全面实行环评“不见面”服务。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分局已审批建设项目41个,接近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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