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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府征〔2025〕2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3 17:56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5〕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5〕43号),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兔村利新、南田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36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兔村利新、南田股份合作经济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兔村的集体土地0.1364公顷,其中农用地0.1364公顷,含林地0.0003公顷、草地0.0028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3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3月3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实施安排: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4日,请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兔村利新、南田股份合作经济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鳌头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4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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