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286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7349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424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中路86号8幢701房的房产,以邝丽华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286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73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424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4月30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7执71号之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30日至5月2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5年4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