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363号《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徐德全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凤仪东五巷13幢401房(证号:2018-09211363号)房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德全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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