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位于从化县江埔镇汉田村七队(证号:1994-012203100021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刘暖兴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江埔镇汉田村七队(证号:1994-012203100021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暖兴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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