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机构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地号:戊-50、戊-4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8 15:42

关于地号:戊-50、戊-4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刘沃权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棋杆镇小坑村高5队(地号:戊-50、戊-49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沃权

  2025年4月18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