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号:1995-012218180029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骆郁强因保管不善,将从化县太平镇水南村九队(证号:1995-0122181800295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郁强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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