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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488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00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香檀大街13号502房的房产,以侯权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4884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0100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4月17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7执107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17日至5月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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